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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(1 / 2)

那是叶禧第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房子,也是第一次遇见付迦宜——穿一身白色公主裙,脑后别一枚同色系的蝴蝶结,安安静静坐在秋千上看书。

她局促地站在不远处,羡慕同龄人光鲜亮丽的穿着,以及过分完美的人生。

付迦宜也在同一时间看到了叶禧,没嫌弃她简陋的穿着,朝她友好地笑了笑。

夏日午后,蝉鸣不止,简单场景的开展,是两个再稚嫩不过的小女孩一段友情的初始。

接下来很长一段日子,叶禧懵懂发现,不同人有不同的苦恼,原来像付迦宜这样的人生并不是完全一帆风顺,也会时常遇到坎坷。

付迦宜家教森严,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,不是在上课就是在上课的路上,连早起和睡觉的时间都被严格控制。

那时候她是付迦宜唯一的玩伴,也是唯一的朋友。

两人一同住在文化公馆的别院,一起吃饭,一起上私教课,背着所有人一起尝试去体验各种新鲜事物。

这样的日子断断续续过了小半年。

叶禧第一次见到付迦宜的大哥付迎昌,是她生日前夕。

彼时付迎昌在英国留学,正读大四,一年才回来一次,这次回来是为了过年。

叶禧很早之前无意间问过付迦宜,她大哥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
付迦宜沉默了很长时间,最后只说:……应该是个好人吧。

她这才了解到,他们兄妹的关系似乎不太好。

直到见到付迎昌本人,叶禧后知后觉意识到,好人的定义实在太广泛,他看起来……虽然很好看,但真的不像什么好人,寡言寡语,冷得像福利院后院的冰窖,前脚踏进去,随时有被冻碎的可能。

除夕跟着付迦宜去主院烧香拜佛,叶禧只离远瞧了付迎昌一眼,没敢再靠近。

奇怪的是,她莫名很怕他。

对于家里突然多出这么一个小女孩,付迎昌全然不在意,甚至没放在心上。

偌大一个公馆,平时人来人往,他记不住脸,也没打算把记忆力专门用在这方面。

年后不久,叶禧生日到了,阿伊莎特意给她做了个风筝。

那天风和日丽,叶禧扯着风筝的线,偷偷喊付迦宜一起去院子里玩。

突然起一阵风,线被吹断,叶禧一个人爬到主院那棵百年的白桦树上捡风筝。

她一脚踩着树杈,好巧不巧,付迎昌在这时走出来,面无表情地扫来一眼。

几乎是一瞬间,叶禧脚滑,身体向后仰,直直摔到了草坪上。

冬天的草坪全部是人造的,厚厚一层,外加穿得多,摔在上面实际没多疼。

但叶禧窘迫得不行,她仰头定定看着他,一时拘谨,甚至放飞了好不容易捡回来的风筝。

付迎昌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短暂几秒,缓缓移开了。

路过她身边时,寡淡丢出一句话:“这地方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。”

自那以后,叶禧更怕他了,即便她后来知道他当时是好意提醒——白桦树底下埋的是邹安黛当年亲手酿的桂花酒,付晟华十分珍重,禁止旁人私自靠近。

生活在付家,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,一个年头又一个年头,比想象中过得快,不算太难捱。

从小学到初中,有幸得以照拂,叶禧和付迦宜一直在同一所私立学校,且学费全部由付家出。

付晟华虽然独断,但保留了付迦宜一部分的情绪输出,而叶禧恰好就是最合适的伴读人选。

叶禧深知这点,一直带着感恩的心思对待付迦宜,有求必应。

付迦宜虽然出身优渥,却没什么大小姐脾气,从不会在她身上找优越感,也不会轻易把她当成输出负面情绪的垃圾桶。

两人的友情经得过时间考验,情比金坚。

在付家住的这几年,叶禧遇见付迎昌的次数满打满算不超过十根手指头。

博士毕业以后,付迎昌从英国回来,很快参加了工作,整个人越来越忙,隔十天半月回文化公馆陪付晟华吃顿饭,在这小住一晚,隔天便走了。

叶禧偶尔在大门口碰到他,离远瞧见他的车停在那,脚步一转,不经大脑思考,直接绕路走。

真正和付迎昌有进一步交流,是她上初中后。

付晟华做主,给付迎昌定下一门婚事,他在三十而立的前一年娶了周依宁,婚姻事业双双拥有。

那时候叶禧对他以及他的婚事没太大感触,在婚礼正式举办前,她见过周依宁,脑子里唯一的想法是,他们郎才女貌着实登对,很像她和付迦宜看过的那些言情小说里的男女主。

既然是男女主,合该走向最好的结局,携手度过余生。

婚礼当天,酒席按国宴标准,请来的厨师是国内的御用主厨。

叶禧刚放学,这会正好饿了,美食当前吃得相当满足,没控制住食量,胃撑得有点难受,她跟付迦宜打了声招呼,一个人下楼,沿酒店周围随便走走,权当消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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