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贵子弟,这件事的解决之道就只有三个字:
得加钱!
说具体点,就是以绢帛赎罪,罚多少有一套明确而详细的规则。
原则上说,就是官越大,爵位越大,越是权贵家的嫡系子弟,所犯的事情越大,那么需要赎罪的钱就越多。
诏书颁布之后,引起轩然大波,朝野上下群情激奋又暗流涌动,但始终都无人敢牵头闹事。
至于原因嘛,那当然是因为鉴查院已经成立了啊!朝廷都已经下旨了,这个机构已经开始运转了!
这时候谁闹事,谁就会第一波被干掉!谁会那么傻,往枪口上撞啊!
没人出来闹场子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现在大唐的律法已经十分完备,长安官场很多官员都认为区区鉴查院,怎么可能闹出事情来!
他们平日里也就是在平康坊狎个妓,在自家衙门摸个鱼,喝个小酒而已,不可能连这点事情都管吧?
要是真管得那么宽,那长安数万大小官吏,估计用不了多久,一大半都要被罢官。
这种离谱的事情,想想也不可能吧!